律师观点分析
在深圳,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让“海淘”成为日常,也让一些企业看到了“钻空子”的空间——通过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拆单分运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本应正常纳税的商品走私入境。然而,当案发时,链条上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面临刑事追诉的风险。本文以孙峥律师实际办理的一起深圳跨境电商走私普通货物案为例,展现专业刑事律师如何在复杂的走私案件中,通过精细化证据审查与精准法律定性,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辩护结果。
一、案情回溯:一家物流公司卷入2.3亿走私案
2023年初,深圳海关缉私局对一起特大跨境电商走私案展开收网行动。该案涉及多家深圳本地企业,涉案货值高达2.3亿元人民币,偷逃应缴税款3600余万元,被列为当年深圳关区重点督办案件。
孙峥律师的委托人刘某,系深圳某国际物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跨境物流运输,长期为多家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仓储、报关、运输等综合服务。案发前,刘某与其中一家电商企业签订了《跨境物流服务合同》,约定由刘某公司负责该电商企业进口商品的香港仓储、深圳报关及国内配送等一站式服务。
然而,该电商企业在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时,长期采用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的方式偷逃税款。海关缉私部门在侦查中发现,该电商企业进口的高端化妆品、品牌手表等商品,实际成交价远高于申报价格,部分商品品名也被篡改,将高税率商品伪报为低税率商品。
刘某作为物流服务提供方,被侦查机关认定“明知该电商企业存在走私行为,仍为其提供仓储、运输、报关等便利条件”,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共犯。经审计,刘某公司为该电商企业累计提供物流服务的涉案货值约9000余万元,涉及偷逃税款约1500余万元。
2023年5月,刘某被深圳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诉机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认为其涉案金额巨大,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办案过程:孙峥律师的“三阶辩护法”
面对刘某被指控“涉案9000余万元、面临十年以上重刑”的严峻局面,孙峥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启动辩护工作。孙峥律师凭借其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职十五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制定了系统性的“三阶辩护法”方案。
第一阶段(侦查阶段·37天黄金期):厘清事实,提交不予批捕意见
刘某被刑事拘留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在多次会见中,律师团队全面了解了刘某公司与该电商企业的合作模式、合同内容、收费标准、操作流程等关键事实。
孙峥律师发现,刘某公司的核心业务是物流运输,其职责范围仅限于按照客户指令完成货物的运输、报关资料传递、仓储配送等常规操作。对于该电商企业如何向海关申报、申报价格是否真实、品名是否准确,刘某既不参与决策,也无法核实。刘某公司与该电商企业之间的服务合同中,并未约定刘某公司有审查客户报关资料真实性的义务,刘某的收费标准也仅为正常的市场运费,并未从偷逃税款中获得额外分成。
基于此,孙峥律师在刘某被刑事拘留的第30天,即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故意不明确、刘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次要、社会危险性较低三个角度,论证刘某不符合逮捕条件。
然而,因本案系深圳关区重点督办案件,办案机关认为刘某作为物流服务提供者,对走私行为应当知情,最终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二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逐笔核对,核减涉案金额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孙峥律师团队申请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包括海关出具的《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刘某公司与电商企业之间的全部业务单据、银行流水等。
经过连续数周、逐笔逐单的核对,律师团队发现了两个关键突破口:
突破口一:部分业务不属于走私链条
刘某公司为该电商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内仓储和国内配送服务,即货物已经完成清关后,由刘某公司负责后续的国内物流环节。这部分业务的报关申报、缴税义务均由该电商企业自行完成,刘某公司仅提供清关后的物流服务,与走私行为无关。
突破口二:货物归类错误的税款偏差
在海关出具的《核定证明书》中,部分商品被归入较高税率的税号。但孙峥律师团队经审查发现,该电商企业进口的部分商品的实际属性,符合较低税率税号的归入条件。换言之,即使该电商企业申报的品名不实,涉案货物在“正确归类”下对应的应缴税额也远低于海关核算的数额。
孙峥律师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及《重新核定税款申请书》,并附上了逐笔核对的比对表格。经检察机关协调,海关重新核定偷逃税额,核减了约1200余万元,刘某个人直接对应的涉案偷逃税额从1500余万元降至约300余万元,虽然仍属于“数额巨大”范畴(50万元至250万元以上),但已从原可能面临的十年以上量刑区间降档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幅度。
第三阶段(审判阶段):主从犯之辩,法院认定从犯
尽管涉案金额已大幅核减,但刘某面临的法定刑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孙峥律师团队并未止步,而是将辩护重心转向主从犯认定这一关键变量。
在庭审中,孙峥律师提出以下核心辩护观点:
其一,犯意非刘某提起。 走私行为的犯意完全由电商企业实际控制人发起,刘某从未主动提议、策划或引导该电商企业以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的方式进口商品。
其二,走私利益非刘某获取。 偷逃税款的非法利益完全归电商企业所有,刘某仅赚取正常的市场运费,并未从偷逃税款中获得任何分成或额外利益。
其三,刘某的行为属于被动的服务提供。 刘某公司作为物流企业,其业务模式决定了对客户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缺乏审查能力。要求物流企业逐一核实每一票报关资料的真实性,既超出其能力范围,也缺乏法律依据。
孙峥律师特别强调,根据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薛某华走私普通货物案)确立的裁判规则:认定主从犯应当综合考量行为人的身份、犯意的提起、行为的实行程度、利益的归属等因素。 刘某在走私链条中仅提供了“仓储、运输”等辅助服务,其作用远低于犯意发起者和主要获利者,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2024年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刘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判决生效后,刘某家属对孙峥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刘某本人也表示,从最初面临“十年以上”的指控到最终获刑五年,这是律师专业辩护带来的“重生”。
三、孙峥律师简介
孙峥律师,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现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他曾任职于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西乡法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拥有十五年以上一线实务经验,完整覆盖公安侦查、法院审判、执行全环节。此外,他还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证双证,在刑民交叉、刑知交叉等复杂案件中具有独特的复合专业优势。
凭借“公安侦查思维+法院审判逻辑+律师辩护视角”三位一体的办案能力,孙峥律师在经济犯罪、走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领域的辩护成果显著。他以精细化证据审查、精准法律定性和对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或量刑降档等最优结果。
